陳柏惟罷免案應該延期舉行的四個理由:
一、如果全國性的四大公投案都可以延期至12月18日,那麼為什麼地區性的陳柏惟的罷免案不可以延期?
二、不管是四大公投或是罷免投票,都是屬於群聚行為。全國人民的健康安全必須要由政府來守護,台中市第二選區民眾的健康安全難道就不重要嗎?
三、倘若因為防疫而限制人群進行長距離移動,那麼不是等於變相剝奪台中市第二選區在外求學和工作的年輕世代們的基本人權嗎?
四、如果台中市第二選區在外地工作和求學的選民,,為了要行使罷免權,而必須從全國各地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返回選區,這難道不會造成人群的長途移動嗎?
中選會難道要為了護航陳柏惟,而要賠上台灣人民辛苦建立起來的防疫成果嗎?